記者日前從宣城市生態環境局獲悉,該市開展“散亂污”企業清理整治工作,解決群眾身邊環境問題,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,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。
2021年至2022年底,宣城市排查的229家“散亂污”企業已完成整改。
該市印發《關于開展“散亂污”企業“再排查、再整治、再清理”工作的通知》,進一步壓實各地政府對“散亂污”企業清理整治的主體責任、明確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,把清理整治工作責任落實到鄉、村、企業,打通生態環境保護和監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針對“散亂污”企業小型化、作坊化、隱蔽化及難發現、難監管、易反彈等特點,該市將排查工作與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監督長制度融合,開展網格化排查,不留死角。在前期完成“散亂污”企業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礎上,不斷強化清單式、臺賬式、網格化管理,構建治理“散亂污”企業長效機制。
針對部分區域“散亂污”企業清理整治存在盲點、漏點等問題,該市對2017年以來已經上報完成整改的“散亂污”企業再次“回頭看”,先后排查288家“散亂污”企業,杜絕“死灰復燃”“換地上馬”等現象發生。(記者 張敬波)